《林美璱看好戲》
楊佩佩什麼時候倒著走?
和馬景濤反目,誓言不再合作,是否實踐教人生疑
 
  製作人楊佩佩和演員馬景濤,幾乎每次合作都傳摩擦。此番天津拍「儂本多情」,難得未見糾紛,楊佩佩甚至還誇讚馬景濤變隨和了。不料在殺青前夕,兩人又見爭端。氣忿的楊佩佩,上週在越洋電話那頭高著聲調說:「今後若再跟馬景濤合作,我楊佩佩就倒著走!」 
  「儂」劇下週就殺青返台,在拍戲尾聲發生摩擦,癥結是馬景濤難以捉摸的性情。因為,索取酬勞可以用說的,但他卻用措辭強硬的律師函。讓一時間摸不著頭緒的楊佩佩幾乎抓狂。
 
  照楊佩佩的說法,「儂」劇是馬景濤透過前經紀人葛士豪所簽下的合約,雖然他們現在在打違約官司,但楊佩佩仍與馬景濤依約履行。只在開拍前夕,馬景濤透過律師與楊佩佩再簽協議,將葛士豪領過百萬元定洋的片酬餘款,分三期給付。
 
  楊佩佩說,付酬沒定日期,而是依拍戲進度。馬景濤已領一期款,依約拍完三十集便可領完剩餘兩期酬勞。而該劇雖已拍過三十集,但因前面還有幾場戲沒拍,所以馬景濤沒開口要錢,她也就緩著沒主動付。沒想到馬景濤一出動作,就以「限期給錢,否則走人」為要挾。
 
  葛士豪控告馬景濤違約的官司,纏訟將近一年。由於葛士豪給電視台去函,阻止三台在訴訟終結前用馬景濤,因此台灣幾乎沒有製作人敢用馬景濤拍戲。楊佩佩委屈的問馬景濤:「我為你得罪葛士豪,你為何如此對我?」但馬景濤認為事情一碼歸一碼,不要混為一談。
 
  馬景濤的說法沒錯,但是作法似乎有些不近人情。他若開口受拒,再請律師出面,則無話可說。但一出招就是律師信,百思不解的楊佩佩,忍不住哇哇叫嚷:「再跟他合作我就倒著走!」
 
  我也不解,馬景濤在香港才與亞視結束蜜月期,台灣在葛士豪干預下,目前沒人敢邀他合作。楊佩佩不但敢唯才是用,且在他與葛士豪的違約官司中,是重要關係人。如此情況下,馬景濤的激烈態度是否必要?
 
  但就我了解,這些年楊佩佩與馬景濤的合作,雙方屢有不快。不合作的說法,也不是第一次聽說,只是沒說得這般嚴重罷了。雖然,馬景濤的個性有些特立獨行,但就表演,他還是個中佼佼者。以楊佩佩選演員的特性,加上馬景濤也重視楊佩佩的戲劇組合,我還挺擔心楊佩佩那天真要「倒著走」。
 
【中國時報  1997/01/1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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