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視要求“碧海情天”提前解禁
新聞局 要華視提出製播權證明
 
【記者陳念慈/報導】
 
●新聞局昨天致函華視,希望該台在一周內提出擁有「碧海情天」一劇製播權和其他權利的書面證明,作為新聞局是否准予台視在12月25日前播出該劇的參考,華視接函之後,除提出相關證明外,考慮由律師代為處理此事。 
節目部經理張永祥表示,基本上三台在黃金檔播出不同型態、不同時代背景的劇集,可提供觀眾不同的選擇,三方都有利,台視在此時硬要上「碧海情天」,同是清末民初背景,一個是妓女(京城四少),一個是海盜(碧海情天),兩檔戲是同一個導演(賴水清),誰也討不了好;「楊女士為什麼要對華視苦苦相逼?難道『江湖再見』真的見不得人?」
 
基本上華視針對的是製作人楊佩佩,而關展博、陳麗華兩位編劇是受僱於楊佩佩,因此對著作權的認定,應是屬於製作人,而非編劇。由於台視請律師出面對新聞局提出要求,華視也準備透過律師和主管單位力爭到底。
 
【1991-09-06/民生報/10版/影劇新聞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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